按照《合肥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市城乡建委建筑业管理处、质量安全处、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市公用事业建设监察大队四部门联合推进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第二次专项督查工作。
此次督查内容包括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情况、勘察设计成果、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以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及其执业人员的市场行为等。督查范围覆盖合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本级。对此次督查中查出的问题,督查组要求各方责任主体积极落实整改,各级管理部门加强管理、督促,全面推进我市建筑工程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